我读老普

2014-01-01 22:28:58

多年前在纽约,跟法裔朋友皮埃尔谈到普鲁斯特跟圣修伯里,谈从前读过的法国文豪们对我的影响。他说他没时间读老普,但书里的开头几段是他们高中语文课的课文,能全部背诵下来。我过去对法国人是有点偏见的,对他们基本敬而远之。生活中遇见的法国人傲慢冷漠,自以为是的审美,让人神经错乱的爱情,我都希望离开得远一些。皮埃尔是一个例外,虽然上面的这些缺点他全部都有。若不是一个机缘,我们这样南辕北辙的人是不会碰在一起的。

 

那时,我们同样爱上了现代艺术,跟他一起出入纽约各个美术馆跟沙龙。圣诞节他回法国,带回一个惊喜的礼物,居然是《似水流年》1913年的首版书。他说他到处去找有老普签名的,但没有见到。他的家族跟圣修伯里家族相关,我也因他更加喜欢《小王子》。

 

我那个时候根本还没有心力跟体验深入老普的书。从前我喜欢味浓的食物,喜欢浓烈泼辣的大色块,浓墨重彩的情感,拉丁民族的舞蹈音乐跟诗歌。书放在高高的书架最顶层,每次小心取下来,摩挲这本书,感觉赠书人的温馨体贴,但法文的老旧书页,怎么看得懂?

 

皮埃尔的审美很挑剔,精细微妙,我们是敏感碰上敏感,傲慢碰上傲慢,我敏感的是布料、气味、灰尘、天气、温度跟湿度,他敏感的是数学、器物跟艺术品,稍有不合意的就难过。他会因为长发、舞裙跟舞鞋发脾气,比如他只偏爱某种颜色搭配,喜欢某个形状的盒子,一般是棱角分明的器物,他只对某种艺术品情有独钟,某种器物的形状差一点点,都会让他不舒服。我们沟通用的是一种奇诡的心理密码,obsession是其中的一个数码,理解并不需要太多言语。

 


尖锐的敏感不能承受沉重,折磨直到崩溃。那本首版书也在一次次混乱的搬家中遗失。我的沉迷继续往下,文字上我再也回不到语文老师的八股世界里,粗枝大叶的我越来越陷入细腻华丽的感觉跟艺术,由好奇心带引的沉沦,一直往下。我开始深入所有不明朗的情绪、心理、人物跟性别,游弋在捉摸不定的雌雄莫辨中,读深入了,连作家的性别也模糊了,有一次做梦,梦里的普鲁斯特竟然跟我的表姐混为一人,醒来还能感受他/她皮肤的温度跟纹理。


 

到洛杉矶的某一天,在最污浊的洛杉矶downtown的唐人街里,路过一个狭小破败的老华侨书店,堆积满满的没有次序的书架上一眼看到那7卷本的大书,立刻买下来。真想不到在这样鄙陋的地方,书里的贵族竟然流落在臭鱼烂虾的唐人街,如我一样背运倒霉。

 

痛苦打磨了心,磨成海滩上的细沙,捣研碎了,才开始浸润这句话:“Love is a reciprocal torture.” 在孤独的文化沙漠里,我开始体会"The only true paradise is paradise lost.” 纽约生活逝去的点点滴滴,残留下来的就是失眠之夜跟普鲁斯特的倾心交谈,繁复的文字一下子公开了密码。经历无情的背叛跟反复的情绪,时光把情人们的各种面目糅合在一起,变得浑浊不清,好像白内障的眼睛,爱恨情仇都失去锋芒。

 

普鲁斯特的弟弟罗贝尔曾经说:“要想读《追忆逝水年华》,先得大病一场,或是把腿摔折,要不哪来那么多时间?”   这话只说到一个方面,不仅是时间,还要懂得爱情五味,长年被病痛囚禁在床的滋味。病苦让你沉沦或者飞升,慢慢地,苦的滋味丰富起来,有了甘草糖浆的甘甜。我再读老普是车祸之后,我定了一张床,就是那种医院里折叠起来能让你躺着看书的那种床。我那时也在担心是否也会跟Frida Kahlo一样再也不能从床上爬起来。

 

大灾大难,大病大痛之后,读书有完全不一样的感受。普鲁斯特这杯酒,原本以为是夏夜甜甜的薄酒,没曾想却是一杯后劲最猛立刻就让人迷醉的苦艾酒。看似古典的美人,拒人千里之外,慢慢认识了,才知道她其实最单纯。

 

老普是个话痨,他大概害怕晚年成为老年痴呆,不停地精雕细刻描述细节,仿佛一停下笔,那些记忆就要飞到其他星球去,他要赶紧用精细的刀工把它们刻成铅字,偏执狂一样地想留住所有的人跟事。仿佛一个收集狂,房间已塞得满满登登,却无论怎样细小的纸片都不让人拿去。他是记忆的守财奴,不让任何细节从指尖溜走,妄想通过记忆完全拥有从前的爱恋与悲伤。艺术上,我是最烦工笔画的了,生活里也最烦啰嗦絮叨的人,而现在他那种细声细气的语调,词语堆积的絮叨成了靡靡之音,反反复复重复一个mantra,渐渐把我催眠,忘记了身上的痛。我是急性子,看书从来都迫不及待想看到结尾。可老普的书,你无论如何做不到这样。因为下面一章跟这一章并无大区别。原本只想翻找刺激的段落看个大概,可翻来覆去他讲的都是细细碎碎的观察,就是跳到下一本,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故事。

 

老普说话很啰嗦,又喜欢用绕来绕去的长长的复句,一整页就是一个句子,常会让人觉得他不知所云。读他需要走暗门幽径,曲径才通幽。细察他的文字带给你的感受,而不是对他的胡言乱语咬文嚼字。他的语言魔法跟乔伊斯是路径不同,但表达的概念是一致的,就是用弯弯曲曲的东西诱惑你进去,如果你有一种进入trance,被砸懵后那种晕眩的感受,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暗道机关必须渗透久了,才恍然大悟,而悟,不是正常人能够做到的,必须心心相印。印心,心对接了还不够,必须互相有点压力,感受对方招法的劲道。

 

我是极简主义者。信奉爱因斯坦的名言:如果你不能把事情简单说明,那是因为你根本没弄明白。听不懂他絮叨的时候,我就用感觉去摩挲。很多人不喜欢他长长的句子,听不懂他想说什么,很可能还是病句多多,但如果你把那些句子当梵文来看,shanti shanti几次就进入了。

 

我惊喜,原来文章可以这样写,漫无目的,随心所欲,愿意多长就多长,汪洋恣肆。语文老师又要说是这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了,要是没有那些条条框框,我一早也是这样写字的。从前給家人的信就是这样写也写不完的。日记在被没收之前也会这样没完没了。被老师痛骂了,才有了痉挛跟拘谨。那么多年的写作约束,那么长时间的身体紧张跟痉挛,身体里一个个block都被老普消融得雪化冰消,笔下的字开始流出来。蚀骨噬心的文字穿透全身,我才知晓男性媚起来才是真正的媚气,出手绵软,却耐力顽强,感情投入跟分寸拿捏到多一分减一分都不行。那种柔和的感觉,仿佛流水涓涓,我不知不觉受影响,刚烈变得柔和,好像被一条条丝线缠绕,再大的情绪波澜都被熨烫得平整柔滑,浑身酥软。 文字不再是束胸衣,教条被打乱。我不必披盔带甲,就能纵横驰骋文字的平原了。

 

 

读普鲁斯特(二)

老普是个励志大师。他那样病弱的人意志力跟精神却超级强健,无惧无畏,能有毅力跟身体来完成这样的巨著。男身女相的性格居然内功强大,面对痛苦,他说:We are healed of a suffering only by experiencing it to the full.  他坐在轮椅里跟一群体能健壮的同行作家马拉松赛跑,原本虚弱的身体,结果还是这个坐轮椅的坚持到了最后,并且遥遥领先于他们。英伦才子Allain De Botton曾写过一本书〈How Proust Can Change Your Life 〉,普迷们该读读,非常有趣的另类励志书。由他为名字的心理学名词、哲学名词也出现了,还有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心理测试。

 

老普是个太极大师,巅峰推手,最擅长打棉花拳。他的魔力不是一下子就能感受到的。只有经过岁月渗透,慢慢浸泡入骨髓之后才恍然大悟。我籍由他的文字进入禅修、神秘主义,太极跟瑜伽,学习催眠术。原来一切都是相通的。他的书是我的船,老普在河岸的那一边等我渡河呢。他是大魔,他重来复去教我的就只有几个基本招数魔法。完了完了,魔法是不能告诉人的。人人皆知了,还是魔法吗?

 

魔法一是“受苦”。 老普的父亲是法国天主教徒的医生,母亲是犹太富商之女。在天主教跟犹太教里,“受苦”是进入灵魂天堂的唯一路径。灵魂飞升/精神解放经由“苦”跟“虐”来完成。在他的魔法里,爱情在互相的折磨虐待中上升到顶穴,爱情是两条绞缠在一起的蛇,越是缠绕,越贴得近。


魔法二是“沉迷”。老普说:If a little dreaming is dangerous, the cure for it is not to dream less but to dream more, to dream all the time.  痴迷,伤害,锁链,这些感受在后面的篇章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多,捆绑了施者与受者,最后分辨不清到底谁最享受了这高级的待遇。只有拥有、书写记忆的人成为最后的赢家,这是普鲁斯特的主题曲之一。

 

魔法三是“封闭的空间”。在封闭的空间,没有他人言语的介入,想象独立开花,思想在密闭的烤炉里烘烤完整成型,身体各处都能觉知感受,第三只眼开始看到一般情形下看不见的东西。从前不能渗透的奥秘一下子啪啪啪全部打开了机关,通入幽深地穴。深入暗室的玄机之后,一切又回到原点的简单琐碎,了无新意。倒是从前的一点点影子开始越来越深刻清晰,惊讶自己从前执着的激情、热情、obsession都一个个飞到月球。这些文字越来越像一个长年的死囚犯有无限多的时间去回想从前,因他再也无法获得自由,靠咀嚼过往以生存。他被囚禁,也囚禁了读者,我们陷入他营造的反复回旋的时间魔圈。

 

老普笔下的爱情是心甘情愿,爱你没商量。斯万爱上的是不值得他爱的俗气奥黛特,主人公自己爱上的阿尔贝蒂娜也不是门当户对的姑娘。但爱就是爱,全心付出。老普的爱情性欲都很不同寻常。即便是写与女人的爱情,你一眼就看出这不是女人,而是一个性向不明的人。他对于父母的感情也是复杂的,曾经有妓男爆料说,老普去嫖妓,曾经一边做爱,一边朝他母亲的画像吐口水。书里他是那么依恋母亲的爱。这种爱是亲密到互相囚禁的,让人精神错乱的爱。从书里的细节描写里,都难免让人怀疑他与母亲有俄狄浦斯情结。他曾经在第四卷里写洗澡间与母的浴室很近,近到两人同时沐浴,还可以谈话。法国人最擅长写人性,淋漓尽致的精神/神经错乱。也许因为他们的文化太精致了,脑袋里的神经常常搭错线。

 

普鲁斯特是文学里的爱因斯坦。他以及同时代的乔伊斯改变了我们对于小说的定义。The time at our disposal each day is elastic; the passions we feel dilate it, those that inspire us shrink it, and habit fills it.  科学上的巨大突破也常常伴随着哲学思想文学艺术的突破,物理学带动哲学的思考,文学启发了科学的想象,全都相通。两位文豪在文学上的突破跟爱因斯坦对时间的思考同步。人只有思考了时间才开始哲学。科学、艺术、哲学全部又融汇一起。 20世纪初的那几年很神,全世界几个超级脑袋全都在同一时间思考相对的时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是在大约1905-1922年间,老普的创作也同时,1913年发表自费首版书。《尤里西斯》从创作到出版大概在1914-1921。几乎与《似水流年》同步。科学与文学不约而同地对时间的概念进行阐述。画家达利画出了奶酪一样可伸缩可弯曲的时钟。

 

这个事情越想越玄乎的。他们怎么会在完全不同的领域里都往这个方向走呢?是什么诱发了他们的思考?不得不让人猜想,这世界上的确存在一种汇集的能量,我们至今还无法认知的暗流世界。能量汇集达到某个极限,就洪水一样开闸流向各个领域。普鲁斯特深谙这一时间分裂、聚合的奥秘的。时间片断可以任意剪辑、组合;时间还与心情、人物粘贴起来。这样的小说也改变了阅读习惯,尤其适合我这样乱糟糟乱翻书,没头没尾,风吹哪页我读哪页的懒人。

 

从前的小说是戏剧的延伸,但那一枝杈已经渐渐走入电视剧,里面有人物、情节、冲突。这边这枝分叉是有关身体感觉、心理、时间、空间的,一个新的小说维度打开了。

 

几乎每一篇普鲁斯特读后感都要提到那块让他开窍的饼干。我都要烦死了,但也不得不再提一次,他的这种感受就是佛教里的顿悟。忽然一下子,一切都串通起来。普鲁斯特常让我也有这样忽然觉悟的感受。不执着过去,未来,只关注当下。他的当下就是观察到的细节,他在书写中把过去拉回到当下,一次次来回品咂,他想抓住那些逝去的,得不到的。妈妈的亲吻也好,爱人也好,他用笔死死抓住,刻印下来。

 

我最羡慕的是他从小就有有个很好的文化氛围,懂得他的母亲跟外婆呵护备至,一家人都鼓励支持他的文学创作。这样的环境、文化熏陶怎么可能不出来一个文豪呢?

 

时光流逝,爱情五味杂陈,伤害与被伤害的感官享受换位,连真跟假也换位了。在the captive这卷中,他写道:Time passes, and little by little everything that we have spoken in falsehood becomes true. 这句话不正是红楼里的那句“假作真是真亦假”的法文版吗?

 

亲情爱情、过去未来都抓不住,能握住的只有当下手里的这只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