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蒙(二)

(二)


小蒙那年23岁,大学刚毕业,他父母送他去伯克利学电子工程,跟从前他老爸一个系的。毕业了,他爸帮他在大公司找到一份好差事,他不想去上班,整天做梦要搞音乐,他自己的音乐。


我们四人去老爸爸约翰的俱乐部玩,上百号人都浓妆艳抹的,各自展现最创意的服装跟打扮。老约翰还请来跳burlesque的、钢管舞的舞娘跟小伙儿,舞台的布置相当梦幻,有飘渺的烟雾弥漫在大厅里, 音乐时而妖娆激烈、时而遥远出世。进去没多久,小蒙撩拨我,故意往我身上蹭,用高跟鞋踩我的脚尖。我差点摔倒,他就来抱我。我抓了小蒙的手,领他进黑暗的角落去吻他,他的皮肤光洁清凉如水,亲着我的脖子,叫我的名字,紧拉着我的手怕我跑掉再也找不到。晚会快结束的时候,狒狒才从隔间里面找到我们,小蒙跟我已经粘得分不开了。


清水很克制,没喝多少酒,他开车,我们四个一起回狒狒的酒店。清水自告奋勇牺牲自己睡地上,我跟狒狒小蒙三人一个大床,都累坏了。其实他们两个根本没睡,就等着听我跟小蒙的动静,小蒙的手臂紧抱着我,依偎着,头枕在我的胸上,说害怕,悄声说怕我天亮了就跟着露水离开。狒狒装着什么事儿都没有,装睡着了。


清水被冷落了倒没在意,正能量的日本好男人。别的不说,谦卑有礼之外,心肠好,是小蒙的死党,小蒙的命怎么这样好呢,周围都是为他效劳服务的人。小蒙家人为了惩罚他的离经叛道,不再给他钱,小蒙就去找清水要,装可怜地说是在三番市连坐地铁的钱都不够。从来都是叫清水去看他,他自己懒,让别人为他效劳做事。我开头不知道这些,后来清水才告诉我。当然我们面子上是不谈这些的,我们是共爱共产主义者,既然是共爱了,不管爱不爱,钱财一定要分享的。


那几天我们四个人快乐地在一起,清水的车是敞篷跑车,我们沿着加州海岸1号公路往南开。看见干净人少的海滩就躺下晒太阳,在海里游泳,傍晚看日落,绚烂的天光水色跟妙人儿们。反叛的日子,天天都是风日晴好。永远是夏日,永远是反叛的少年人,蜜桃一样的青春。


但愿我们化作蝴蝶

仅活于夏季的三天

三天与你一起的欣喜

胜过一世的盛宴

跟我们三个华人在一起,清水总是最谦让温和的,他任劳任怨,任着小蒙欺负。我很少见那样对朋友忠义的男人。 他对我们善良友好,好像要替他们全国的日本人偿债一样。小蒙说因为清水前世是个夯货流氓,今生来还债,所以欺负他根本没愧疚。今天想来,清水才是最可爱的。可小蒙这个妖精把我魅住了,身不由己。很多年后,我在一个聚会上又见到了清水君,哎,不提清水了,说起又要伤心了。


小蒙也许是狒狒表达歉意的一个礼物?我尽量往好的地方想,否则怎么活?反正我当着他的面跟小蒙热乎起来后,狒狒没言语,我们是共爱主义者嘛。


一个星期后我去欧洲出差办事,小蒙才写E跟我说他也有男友的。呵,瞧瞧这些家伙吧,什么都是吞吞吐吐的,一开始不敢跟你讲。“他叫科里”。我说你决定吧,我无所谓。说无所谓是假的,心上忽然被人划了一刀。那之前,我一点儿没觉得基佬怎样,狒狒不也是嘛,可我就不讨厌狒狒跟其他男人在一起。这次忽然不一样了,天下什么人都可以是基佬,小蒙却不可以。我说你才23岁就这样朝秦暮楚了,都是跟狒狒学坏的。


噩运又一次降临,我嫉妒得忍无可忍。小蒙跟科里有那么多时间在一起,小蒙的越洋电话里详细地描述了他们一起去健身、游泳,一起去打篮球。他轻描淡写只说一点儿,却给我留下恐怖的想象空间,哎,男孩子总是有很多时间在一起兄弟一样亲密无间。我从来没有嫉妒过男人,我平生第一次愤怒地嫉妒起男人之间的感情了。 一想起基佬男们的种种,我就恶心。恶心是因为我嫉妒了。可我觉得我才是正常,他们全是恶心人,尤其是听到小蒙讲科里如何照顾他,如何支持他音乐创作的时候,我肺都气炸了。我在国外,隔着万里远的路,又无能为力。


慢慢地,我脑中拼贴出一副科里的画像。他是小蒙前年暑期实习工作时的老板,40岁左右,是有信托基金的富家子弟,跟我一样是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在小蒙身上花了大把的银子,小蒙在伯克利最后一年的费用全都是他给的。每个周末都呼朋引伴,啸聚林泉,不把工资花完不罢休,仿佛每天都是世界末日。


“迟早你是要选择的,我相信爱是专一的,到底是我还是科里。” 有了前面狒狒的经验教训,我必须要在开始之前,加强防守我的心。


听到我要他选择的时候,他犹豫了起来,电话跟email来来回回缠绵了一个多月,最后还是取消了我们一起在罗马见面的约定。那天我糊里糊涂地在罗马城瞎逛,游魂一样什么也没看见,心碎成粉,两千年的罗马城里找不到小蒙这个名字。圣彼得大教堂的彩窗上没有小蒙的画像,管风琴浩荡的音箱、超大音量地放送着基佬淫荡的圣歌。我的圣巴斯蒂安啊,千万不要跟科里在一起。


那个月,优雅的欧洲变得索然无味,异乡独梦,孤寂难挨。刺入骨髓的嫉妒、空洞、孤单乘着降落伞降临在每个夜晚。白天我把自己折磨成工作狂,晚上用脚丈量罗马城的每条街, 很快地,旅店里的侍应生都知道了这里住着一个独来独往很特别的中国女人。


我要尽快逃离欧洲回去见小蒙。


其实我一直对这帮疯子们提心吊胆的,生怕跟他们混一起染上他们的邪气歪病,干出些伤风败俗的事来。我出差来欧洲也是个借口,有其他的同事可以代替我来作这个工程项目的。我是为了避开这群人。我时刻提醒着自己别跳入陷阱,可一个多月后我回家,还是忍不住给小蒙电话了,他说马上就来看我。一进门,就告诉我他再也不能这样不正常下去了,不男不女的。他开始看精神修炼的书啦,看心理医生啊,男人身体如何粗陋粗鄙,看见基佬们就想吐之类的话。


他就差指天发誓了。说已经不再接科里的电话,想带我去见他的父母。我那时怎么那么昏头,糊里糊涂就答应了,最主要是我那该死的好奇心。好奇想知道他爸妈对他的生活方式的态度,免费看一出喜剧,干嘛不?我心里戒备着不动情,下狠心防备着小妖怪,可他舌头一动,带着台湾拖腔漫不经心地嘴角上翘,露出编贝一样的牙齿,我就身不由己了。


我只对装模作样的呻吟感兴趣,就喜欢看小蒙装出来的反叛跟纯情,我喜欢看他的背叛。人有人的思想,妖精有妖精的思想,如果妖精想的跟人一样,那他就不是妖精了。小妖精当然会耍小把戏的,有毒的花常常开起来香味浓郁。


小蒙的爸妈是70年代从台湾来的留学生,爸爸伯克利毕业,妈妈从前是台大法律系的,来美国后就相夫教子了。爸爸瘦高个儿,阴沉刻板,肿泡泡的眼睛,话很少,他们家的话全都被他妈说了。妈妈的脸黑黑黄黄的,长得像从前死活让我入少先队共青团,外号“苦瓜脸”的辅导员。她从来不正眼看人,喜欢用眼角斜着眼睛看你,没笑容。他们家自诩很高,台湾精英,说起话来,我们台湾人如何如何有文化,你们大陆人,切!好像我们大陆人都是非洲荒蛮野人。不过自从她知道自己的长子阴阳怪气儿后,底气也没那么足了。宝贝儿子小蒙的好朋友,他们不得不招呼着。好不容易养个聪明漂亮的儿子,含在嘴里都怕化了,哪知道晴天霹雳,原来儿子喜欢浓妆艳抹扮装女人,不去上班要去搞什么乐队!现在好了,又招惹来个大陆妹女友,他们也不得不陪着小心,阿弥陀佛好在她是个女的,不是老男人。


一回家,小蒙就跟他爸妈顶嘴吵架,说就是去当妓男gigolo,也不要去工程公司上班,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去搞乐队。他弟弟立刻来当调停人,不想让我这外人见他们家人打架。


小蒙的弟弟弗兰克比他小两岁,两人好像不是一个妈生的,弗兰克脸皱皱巴巴,呆头呆脑老气横秋,干巴如柴,倒好像是他大哥,他也带了一个女孩儿来,没有内容、一脸惨白的台湾妹子。那天晚上,他妈买了几只便宜的海蟹,可那夸张的语气好像是要开山珍海味的国宴似的,招待我这第三世界来的饿鬼。


他们家挺宽敞,高尚住宅区,临着海边的房子。吃饭的时候还凑合着挺和谐的,我也尽量附和着。一家人围坐着,讲些根本让人笑不起来的笑话,也许那就是台湾笑话吧,比如说鹿茸是鹿耳朵里的毛那样的精英讲话。我嘴里含着一只螃蟹腿儿,咽不下去饭,数着盘子里海蟹爪子上的斑纹,我尽量克制做淑女。小蒙在桌子下面摸着我的大腿,要他爸定一张特别的床去三番,说是只能睡那一种床,人一生三分之一时间在床上,当然要最好的那种,别的床他不睡。他妈劈嘴就说,你倒挺会享受哈,言语虽是冲着小蒙说的,可我知道她这话是说给我听的呢。


那天晚上,我们睡在小蒙的房间,他给我讲4、5岁时候不喜欢男孩子的玩具,却偏偏迷上妈妈的口红跟香水,在镜子面前一次次学妈妈描眉画眼影,他说着说着就搂紧了我,越说越说兴奋,舔着我的胸,像女孩子那样双腿夹紧,前面高高耸立起来。他开始呻吟呢喃。说到妈妈的裙子的时候,他形容从前的妈妈身材如何好,妈妈偶尔穿一次旗袍,如何凸凹有致。在少年时他趁妈妈外出的时候,躲在她的衣服柜子里,一遍遍试穿她的衣服,嗅着衣服上的体香,看着妈妈年轻的照片手淫。说到他的高跟鞋崇拜,尤其那种细细的,危险的,随时都会站不稳的那种。上初中时候女老师半透明衬衫下面的文胸背带带给他怎样的激动。每次我们躺床上说这些的时候,我们都会不厌其烦地修改故事跟细节版本,消融在彼此的幻想中高潮,然后睡昏过去。他爸妈的卧室就在隔壁,我们才不管呢。


那次见面之后,小蒙他爸妈大概闻出来我是那种“春宵一刻值千金”不惜代价一生一世的,意识到大陆妹的人民币统战成功,是硬道理,说不定马上就要解放台湾岛。小蒙也开始让我“体恤”他的花销了。我带着小蒙在纽约跟三藩市挥金如土,很快银行帐户就见底了。


我活到老了才发现一个人间真相,人间的事情都是反着来的,表面上看着好看的生活,最是索然无味,最刺激人反叛的,家人也许给你三千宠爱,却无法真的欣赏你懂得你,从小就是一个不被人理解无人怜惜的怪孩子。小蒙这样的人怎么会生在这样一个庸俗无趣的台湾人家里呢?


说着说着又离题万里了。我晕乎了,怎么又捡起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破事儿来呢,都是该死的马尔克斯惹的。还是回到我们的一生一世吧。其实老马就是一大俗人,温情脉脉的结尾有点狗尾续貂,糙极了。这个故事就是告诉我们这样一个真理:穷困潦倒的窝囊男人是不配有一生一世的。他那本煽情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说的不就是这么回事儿?你想想看,那跟孔乙己一样的穷酸诗人Daza如果不是有个阔舅舅帮他在船务公司弄个职位,如果不是51年后,Daza摇身一变成为款儿爷“成功人士”,那高傲的贵族小姐Fermina怎么会跟他呢?即便是个刚死了老公的老寡妇,也犯不着寂寞得要迂尊屈贵跟个整天嫖妓上了622个女人的酸臭色鬼混一块儿啊。他们年轻时也许有点儿真情在的,污泥浊水的商场之后还装嫩演纯情版,别恶心我了。反正我看电影上的那个Fermina,没觉得她怎么值得一生一世的,跟现在明码实价的小果儿没什么区别。


菲茨杰拉德写的盖茨比也是这个套路,一个穷小子偶然爱上富家女戴西,然后发愤立志要当款儿爷,不惜走黑道成为黑帮老大,建了豪宅,跟社会名流攀上关系,才终于能跟戴西过几天花天酒地的日子。戴西的婚姻生活枯燥乏味,开车碾死了老公的情人,盖茨比为美人抗罪,故事写到这里,天才作家都没法儿收场了,末了,伟大的盖茨比必须要死得英勇壮烈,被戴西的老公的情人的老公打死,一报还一报。gosh,  这乱七八糟的多角爱情关系,故事都说得七弯八绕的。你还相信一生一世啊?傻吧你就,那些全都不会有好下场的。老马尔克斯玩魔幻,让老头儿老太终于从此幸福地携手走向死亡,那都是忽悠未经沧桑的年轻人的嘛。


电影《巨人》也基本是这个套路,詹姆斯·町六十多岁好不容易当上首富,才有可能跟暗恋着一生一世的大家闺秀情人讲几句体己话。为了报复跟补偿失去的青春,不能把婚姻中的情人抢过来,但可以把更年轻的情人的女儿给骗了过去,这筹备了一生的爱情,到结果就是落花流水,男人占了便宜还卖乖地说是为了爱情。这些童话故事都很残忍, 寓言故事就是告诉我们,要当成功人士啊,一分钱一分货,你得赚够了钱,才配有一生一世。


世界这么大,总该有个纯洁一点儿的故事吧。好吧,那就说说小蒙他舅公吧,人间楷模总该有几个的。为了教育我跟小蒙什么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几个月后,他妈安排我们去见他舅公,让我这大陆妹接受正统中华文化再教育。舅公是台湾名人,德高望重得过国际大奖的老科学家,老太是“洒向人间都是爱”的儿科医生。“看人家青梅竹马的,一起活到80多,这才叫幸福。”他妈说。 见到这老夫妻的时候,两人在污糟油腻的厨房里吃叉烧肥猪肉。 老头老太年岁大,又不能开车,闲得发慌,就整天吃,吃完叉烧肥猪肉,又吃馅儿饼,再接着吃火烧,两个全吃成高血压心脏病。他们吃得走不动路了,大概是没法儿表现床上激情,他们表现一生一世的方式就是吃,食,色性也,都一回事儿。老头儿还特别会教书育人,拿着报纸新闻,指着老杨翁帆骂:“你个老该死的,老不要脸的,活得不耐烦了,找这么个妓女!”我没好意思接茬说什么。更没敢亮出我的反动思想。嗨,老杨是有点儿不地道,一生一世的老婆刚死,要娶也别这么快啊,他立马又骗个28一生一世了。我记得某个文人诅咒过当年他爱得死去活来的高中初恋,说恨不得她快快死去。哎,情变才是正常啊,变态的是人。

其实呢,我猜老男人也就是身体老,心大多不服老的,花着呢,看见我,咸猪手没闲着,眼神儿也不正经,都说老头儿们特别dirty,岁月无多,早顾不得什么体面不体面了。我曾经去过一次老人院,老头们抓着小护士的手就不放,你别以为他们都那么“执子之手”,如果老太一背过气,再也握不住他下身的把柄了,他一转身也保不定不去找个28“偕老”,不过舅公肯定不敢明目张胆结婚去教堂的,老杨算是够胆儿,敢领着人小姑娘去拿证儿。老科学家多半儿是嫉妒老杨“忽发少年狂”,谁不嫉妒呢,就那鸡皮鹤发的82,还有资本爱情个如花似玉28呢。

这一生一世的人间大法,概括来说就是“我牵着你的手,一起吃成走不动的老胖子, 我爱你啊你爱我,我们一起吃叉烧肥猪肉。”这可以编首情歌唱唱的,素食主义者可以将末尾一句改成:我们一起吃小葱拌豆腐,老翁科学家们都该跟小翁们偶尔上个媒体新闻什么的,也来个十指相扣。

老夫妻那天下午搬出一大堆点心来,老太太说话颠三倒四,就让人吃吃吃。我拿了一块巧克力堵上自己的嘴,否则一不小心就要脱口而出什么离经背道的话,低垂着眼睛,说话轻声细语,我小心翼翼扮一回古典淑女,让小蒙应酬。

虽说小蒙是在美国出生长大的,中文很溜,老头儿还考他唐诗宋词呢,老头儿自吹当年六岁就能写诗,摇头晃脑要来教育我们重读四书五经。小蒙又施展他的“装”了,装得实在太中国古典了,乖孩子一样,电影里都没有这么温良恭俭让。可餐桌底下,他一直在我的手心上写字,我的下腹发热,雨季又来了。这是我头一回见小蒙这么正人君子。

回到他们家,我长嘘一口气,马上把刚才想到的词儿念给小蒙听,我说我们一起编个曲儿免费送老人院吧,教老人一起卡拉OK,做回义工啊。小蒙笑着要来胳肢我:你原来这样坏啊,不尊敬老人。我说让他们快乐地死比等死要好吧,乐一天是一天,你以为他们还有多少天吗?你不懂好人心啊。我们一齐躺倒在床上,他说,我才不要活那么老,老得恶心酸臭。我说,孔老夫子还说过呢,老而不死是为贼,你知道什么意思吗? 你舅公刚才手都不老实,就是一老贼啊。他说,他摸你哪儿啊。我说他摸我的手啊,他说摸手有什么的,说啊,摸哪儿了。“”摸到我疼的地方了,“ 我们笑着滚了一床,又开始没完没了。

我看书开始慢了,前天去书店挑这本书,就是因为薄而字大,老马的其他书都太厚、字太小,这本该叫老马快餐。老头儿总在炫耀他几百几百的妓馆经历,我其实挺怀疑的,因为他应该没那么多钱,不可能总去花街柳巷,大多时候很可能都是躲小屋里吭哧吭哧写字手淫。凭良心写字的能有几个钱呢。在南美的哥伦比亚,作家的待遇跟咱中国差不多。他书里借主人公(记者/专栏作家)的口说道:


“我在《和平日报》当了40年电讯编辑,工作内容是拦截短波电台和电报里世界各地的新闻,然后编写成本地人能看懂的小文章。这种早已被时代淘汰的工作如今给我提供着微薄的退休金,数目甚至比我教授国文和拉丁文法所得还少。我坚持写了半个世纪的星期天专栏几乎是免费的,更别提我那些吹捧偶尔来这座小城演出音乐和戏剧的半红不红艺术家们的小册子了,不让我倒贴钱已很幸福。

除了写字,我不会干任何事,并且由于不善于编织戏剧化冲突,我连这门手艺也做不到高屋建瓴。之所以坚持写字这门营生是因为我相信这辈子看了那么多闲书,总会分泌点灵感吧。说白了,我排在长长的队尾,没啥荣誉和光环,没啥好意思留给后代,除了我打算用尽我全部脑浆子来记录的――我那可歌可泣的爱情。”

老头儿的这几句悲惨叙述说得我胃里翻江倒海,让我掉了几滴酸泪。也许这几句才是历尽沧桑后的肺腑之言吧。

写心灵鸡汤的、他的南美老乡Coehlo就不同了,敲字成金,书都是成吨位卖的。跟他相比,老马是个穷酸狗屁。就连大江健三郎,都酸溜溜地讨好写书评说,Coehlo挖到文学金矿了啊。我现在也快弄不清到底什么是文学了,反正写电视剧的都是大作家,写菜谱养生或者“圣经课外阅读教材”的都是畅销书。


这本100来页还都是大字的书,最多也就几万字吧,老头儿80岁还能写成这样,算不错了,身体一定很棒。写字纯粹是体力活儿,能码字写电视剧的最起码都是马拉松长跑队的。建筑工地的农民工穷哥们儿,趁现在没活干,都来写电影电视剧吧,劳苦大众喜闻乐见的什么传啊什么什么大帝啊,你们最知道大伙儿喜欢看什么。老马能活这么大岁数,外表也许文文弱弱,但肯定是身体兼心理素质超棒的。


突然有个冲动想给老杨跟翁帆推荐这书,如果他们依然爱情的话,不过更有可能被他们骂回来,说我没安好心想讽刺他们。我真是好心好意的,他们刚结婚那会儿我就帮他们说了好多好话的。有一些爱情是要等一辈子之后才会遇见的。精神与智力上,我不怀疑老杨的青春能量。现在年轻的都是些猥琐宅男微软们,哪里配得上翁帆!


关键是老男人恐怕比老女人的问题多,上那么大的年纪也不能老打鸡血吃伟哥吧,吃一颗恐怕就得进医院。老女人不一样,抹上润滑油,能跟20岁时一样没完没了。


读老马的小果儿郁妓,又翻了几页纳博科夫的《洛丽塔》,老纳当然是高山仰止了。但小说中对洛丽塔以及恋童者奎尔的心理描写很模糊,让这两个人物非常神秘。尤其是结尾,从12岁到17岁洛丽塔的心理变化,以及她跟着一年多在汽车旅馆游击生活的反应似乎着墨很少。对奎尔着墨更少,几乎就是一个幽灵人物。洛丽塔的妈妈虽然着墨不多,但她活灵活现,让人很容易一下子在生活中找到对应。 我阅读的时候对洛丽塔跟奎尔的心理尤其好奇,这个好奇一直没有得到满足。这是老纳的故意,还是缺憾?



老爸爸死了! 前天开车的时候听到了这则消息。电台新闻说是他的男雇员开的枪,俱乐部也被一把火烧光了。我大惊,停下车,给他的秘书打电话,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死,没有想到这样快就一个接一个地来了。我跟小蒙上个星期五才在他的俱乐部。听说小蒙要去搞音乐,他把当年吉姆·莫里森签名的一本诗集连同第一张唱片送了我跟小蒙。他对我们大方慷慨极了。他竟然死了,连同他的宝贝狗狗影儿一起去天国了!他的雇员为报复被解雇,惊心策划了这场火灾,然后枪杀了他跟狗狗。


没有想到他会暴死,善良的人怎么会暴死呢!什么样的疯子恶魔会去杀他呢?他还没老透呢! 转念一想,这可比死在老人院受折磨死去好多了。


他的葬礼我跟小蒙都没有去。老约翰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他死了,我跟小蒙要打扮了穿上最性感漂亮的衣服恭喜他终于解脱了人生的忧烦。今早我一穿上那条他喜欢的长靴就想到他。


老了,怎么结束自己是个很考究、精细的事儿,需要艺术化处理。要么去佛罗里达海滩边吃一剂快乐逍遥散,看够花花美少年,然后晒死, 托马斯曼那样的威尼斯之死,福柯艾滋病死,詹姆斯横死在高速路上,吉姆·莫里森死在浴缸里。迈克杰克逊那样爱美的,偏偏却被医生药死。Erro Flynn 说,如果一个人死了还有一万块钱留着没花光,就是个loser。天才们死了,留下一大笔没花光的钱,全给身边的鲨鱼们拿去糟蹋,笨嘛,所以生的时候不要想着还有什么明天。


好在老爸爸留下一大屁股债,让该死的律师们去收拾吧。老爸爸伟大光荣正确地死了。生不能被计划,死总可以计划吧?就算我活到200岁,我该从今天就开始策划一个“好死”,不能妙生,该有个好死。不过,很有可能我策划半天,到了来,却是个暴尸横死,死于非命,被人乱枪打死,就好像老爸爸这样。


打住!这样想太危险了,赶快收住,否则就是自我应验的预言。


我问过小蒙这个的,怎么死才算是好死呢?他懵懵懂懂答不出,所以我叫他小蒙嘛。天地混沌,他从不未雨绸缪,他是无忧无虑中长大的加州男孩儿。艳阳天不会想着屋顶漏雨,年老色衰的小蒙该是个什么样子呢? 那是个阴雨天的傍晚,窗外晦暗一片,海风呜咽,我们躺在床上一遍遍地听着Bruce Springsteen的 I am on fire, 这是老约翰最喜欢的一只曲儿:


嗨妞儿,老爸在家吗?

他又出门了哈,扔你一人宅家里?

我 邪念出窍

早已欲火焚身


告诉我,宝贝儿

他对你好不好?

能像我那样对你那么好吗?

我能帶你你飞上云端

早已欲火焚身


有时,那就像把刀子,宝贝儿

时而坚 时而钝的刀刃

划出一道六吋的深渊

你我抵达之处,我的命穴

午夜独梦 床单湿透

火车呼啸 穿魂越魄

宝贝儿,只有你能浇熄欲火

我  已烈火焚身


什么都可以从头再来,只有青春不能。什么东西只要跟青春绑在一起就是美。

蒙田说,漂亮的女人和聪明的女人之间,他选择漂亮的女人。我跟老蒙田一样,在聪明的男人跟漂亮男人之间,我肯定选漂亮的。在漂亮与善良之间,我难以抉择,但如果听凭身体的号令,我的天平恐怕也是往美丽方向倾斜的。你想想看,如果65岁的时候才终于有钱买那条25岁时朝思夜想的裙子,裙子还能合身吗?

老男人不可爱,即使是年轻时曾经深爱过的,只要不是在你的生命里变老的男人,都会有一股隔夜的馊饭味儿。怎能和年轻男人光滑皮肤下有弹性的肌肉和那股若有若无的薰衣草的味道相比? 

化妆是欺骗糊弄视觉的艺术,我希望被骗得舒舒服服。这些易装的漂亮美人儿都特别懂得欺骗的艺术,他们整天就是在“装”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