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烦恼一口一口吃掉

2013-12-29 00:00:00

感知幸福需要一幅好肠胃。

一般情况下,我不痛快的时候,大吃一餐是最解决问题的。当然是要在有胃口的情况下,心里难过恐怕任谁都没有好胃口的。饥饿是最好的开胃菜,所以我偶尔也饿自己一两顿饭,留着不痛快的时候,好好大吃一顿。

我最喜欢吃的是印度和泰国菜。印度第一,泰国第二。有一回,我一连吃了两顿印度菜,一顿荤的一顿素的。

隔壁邻居印度大姐天天弄得整栋楼香喷喷的,每次经过,我都闭上眼睛,吸够了她屋里飘出的香气才走。这香气常常搅扰得我一个字都写不下,就想着吃。她那个满脸冰霜的老公哪辈子修来这样好的福气啊?他中午一餐都回家吃!

印度菜的辣是有滋有味的辣,辣得恰到好处,不像墨西哥菜的辣,只得个辣字。印度香料的辣,入嘴的时候是香,然后才是热。我的舌头太敏感,一点点辣就张嘴丝丝吸气,再吃几块羊肉之后,浑身大汗淋漓,血脉通畅意气飞扬。找到了辣的感觉,生活忽然美好起来,这是一种让人晕眩让人产生幻觉的辣。征服欲强的人,征服社会、抗争命运能力有限,征服白菜豆腐又不够意思,辣椒刺激暴烈而不会反抗,是最理想的征服对象,所以领袖有言,看这人是不是革命,就看他吃不吃得来辣子。一向自卑的人,其它事皆不如人,但特能吃辣,也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我喜欢在郁闷而无处发泄时,犒赏自己一顿辣菜,让辣椒拿起武器跟郁闷大战三百回。

我可以算得上是好吃懒做的典范。其实像我这样爱吃的人是不太容易得什么忧郁症的。有一付好胃口而不发福真是天大的恩宠哟。我小时患有神经性饮食障碍,穷苦年月,哪里容得你挑肥拣瘦,咸鱼就曾是我的最爱,还有就是放了点猪油的酱油炒饭。俺有一个让天下怕胖的老饕嫉妒得发疯的优点,就是怎么吃都不胖,无他,盖吃得精细尔。

厨房是神殿,餐桌是圣台,厨师不仅是首席大祭司而且是一位非凡的魔术师,亲切和善。上帝虽然伟大,可他的神谕是要通过厨师这个先知传播的。《第七封印》里有个叫雄士的随从这样说:“我的肠胃是我的世界,我的脑袋是我的永生,我的双手啊,是两个呱呱叫的太阳,我的两腿是时间的钟摆,我的一双臭脚就是我的哲学起点,天下事样样都跟打了一个饱嗝似的,只不过打嗝更痛快些。”让我们吃吧,喝吧,欢乐吧,因为啊,明天、明天就要开始禁欲了,哈~来卤鸭!

爱吃的人并非都是天才,可天才们好像都挺喜欢吃喝的。比如爱迪生就是一个“成平方公里消灭点心,吃饭狼吞虎咽”的家伙;马克斯·雷格尔作曲之余,惟一的“放松”就是吃饭,他每天下午和老婆外出散步,必定上餐馆吃3至5根白香肠,然后准时回家吃晚饭;歌德不但可以“消灭大量烤鹅”,而且酒量大得惊人,1821年他喝了900升葡萄酒,他曾经一次拖欠葡萄酒商1433塔勒酒钱,而他1776年的年薪才是1200塔勒。在酒鬼的名单中,还可以添上兰姆、恺撒、舒伯特、贝多芬、霍夫曼、苏格拉底等一长串天才的名字。

感受幸福还要有一点浆糊脑袋,糊涂才能常乐。为此我决定把脑袋吃成一团浆糊。我骨子里到底还是个南蛮子,喜欢喝汤,比较喜欢煮得烂烂的、浓浓的汤。印度咖喱羊肉饭是我的最爱之一,拌上浓浓的浆汁,糊里糊涂的时候特别幸福。希望在末日我能美美地大吃一顿才脑满肠肥、胖胖地死去,这样就不用饿着进地狱受小鬼欺负了,没准儿因为我体胖心宽像个领导,阎王还会对我客气点呢。

玛雅咖啡里的文友曼姐姐喜欢吃寿司,我说我也喜欢的。但我总觉得他们的饮食小家子气十足,小家碧玉的,好看是好看,但不大气,不是大盆大碗大勺的。惟有吃面的时候是可以“风声水起”的,把一碗面吃得嗖嗖有声,仿佛是在用嘴巴鼓掌。国人吃饭不同,什么时候都吃得咝咝咂咂呼呼噜噜有声有色。

我喜欢的吃饭氛围很水浒。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席地而坐,用手抓饭,身边有一群半裸的舞女跳脚铃舞,桌台上是水晶透明、雕刻玲珑的土耳其水烟,浓烟、浓酒、浓茶……厌厌夜饮,不醉无归;君子有酒,旨且多;君子有酒,多且旨,呵呵,诗经年代就有了豪吃豪饮的宴席场景。来,老祖宗,干你一杯!

饮食是欲望的高峰,所以有饮食男女一说。专写粉红色浪漫小说的英国畅销女作家卡特兰说,恰到好处的饮食能把性能量引导到最关键的身体部位。美国大厨鱼儿(fisher)说,与另一个人分享食物是一种非常亲密的行为,不能轻率从事。

基督徒天天赞美基督,在吃饭前感恩,我很喜欢这个仪式。一个心满意足地享用过一顿美食的人,会产生一种让世界充满爱的渴望。所以吃饭的时候默默感激一顿好饭菜,感谢一条大虾愉快地进入我的喉咙,一条菠菜快乐地被我的牙齿抚摩,崇高的、美好的东东就从胃升华到我心和脑,从行而下一直窜升至行而上,整个过程全仰仗着胃这个枢纽传达。所以要让人崇高,要从感谢食物开始。哈~来卤鸭!

今天有点馋,有点烦,因为不知吃什么。是让胃爱抚一只羊排呢,还是跟色拉来一场柏拉图之恋?有点馋,有点烦,老妈不在,糖醋排骨的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