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安且乐,何不死哉?

2013-12-28 20:42:20

我最不喜欢去医院,远远地就感到一阵死亡的气息。我的神经很敏感,医院里的阴森总让我寡欢多日。经过肿瘤医院的住院部、急诊室和高危病房,心老是揪成一团,既好奇又害怕。在所有的职业中, 我最不可能成为医生。 医生面对伤口、手术、流血和死亡,可以面无表情,心如止水,简直不可思议。

半年前父亲因病住院。他住的病房隔壁就有个晚期的肺癌病人,靠呼吸机维持生命。由于长期卧床,老人骨瘦如柴,褥疮有的深可见骨,散发着一股股恶臭,老人每天的营养就是靠输液。但当医生提出要给病人用一些好的营养液并需要自费时,众家属百般推脱,说经济如何困难,还是用公费药吧,且谁也不做主说放弃治疗。老人就这样熬着。 最后他忍无可忍自己拔去了输液管,一了百了。

几个月前报刊上说,我国历年医药费中至少二十分之一是花在病人临终前一个月内的抢救费用。 再看看那些不计代价花费重金去抢救的人有多少是年事已高,病入膏肓的呢?前不久百岁老人巴金说的一句:我想安乐死,但我要为大家活着。个中滋味实乃凄凉悲苦。法国的卢梭在他的小说《爱弥尔》里有这样一句话;如果允许我们在这个世界上长生不老,试问有谁愿意接受这件不祥的礼物?法国女作家波芙瓦在《人总是要死的》里面也描述了一个有幸活到600岁的人,经历了所有人生悲喜,大彻大悟地说:神啊,你的安排多么慈爱周到,让人只有百年的寿辰。请收回您给我的惩罚吧。

衰老而痛苦地活着,没有尊严地活着,是一种天罚。生命来去,如日出日落,花开花谢,皆是自然。 诗人泰戈尔曾经写道:“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有尊严地死去与有尊严地活着同样重要。人权包括尊重人活着的权利,同时也要尊重死去的愿望。 生命固然宝贵,但当脆弱的生命无力支撑,负担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生命毫无质量可言,生存就失去了意义。苟且的活不如灿烂的死。生由父母,自己说了不算,那么在怎么死和什么时候死的问题上,我们是否可以自己做一次主呢?世界人口趋于老龄化,安乐死越来越成为一个必须面对的法律议案。

世界上许多曾经争论得特别激烈的主题,几十年几百年以后想想会感觉十分可笑,这一点,在历史的长河中屡屡被证明。 我相信关于安乐死的争论属于这一类。

反对安乐死的人担心医生利用安乐死进行“合理谋杀”。真是荒唐!仿佛医生个个都是潜伏杀手。医生不必用实施安乐死为借口就可轻松杀人,如给超过剂量的麻醉品,急救中故意的拖延等等。 很多科技上的新发明都会产生“谋杀”的结果。比如飞机、汽车的发明。 我相信死于车祸与飞行事故的案例远远超过医生”谋杀“病人的案例。 难道我们就不坐飞机不开车了吗? 有人曾设计了简便的无痛安乐死机器,只需要两节电池,手放上去就走了。可是有谁敢拿去生产呢?

死是谁也不会错过的事,用不着急着去找。但是如果有人真是活得痛苦,日夜如处地狱。为什么不让他们先走一步?

让死的死去吧,谁也别拦着。